招聘信息|民族出版社

一、招聘岗位

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4名

1.策划部编辑(1名)

岗位类别: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学历学位:大学本科及以上

专业及代码: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文学05、历史学06

其他条件:

1.熟练掌握彝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2.1年以上有图书编辑、策划、出版等相关工作经验。

2.策划部编辑(1名)

岗位类别: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学历学位:大学本科及以上

专业及代码: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文学05、历史学06

其他条件:

1.熟练掌握壮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2.1年以上有图书编辑、策划、出版等相关工作经验。

3.音像部编辑(1名)

岗位类别:专技十级及以上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及代码:哲学01、经济学02、文学05

其他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国际视野,并熟悉音像领域相关情况者优先。

4.出版部责任设计编辑(1名)

岗位类别: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学历学位:大学本科及以上

专业及代码:文学05、工学08、艺术学13、设计学1403

其他条件:1年以上图书设计、排版等相关工作经验。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树立正确民族观,热爱民族出版事业。

4.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1月之后出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1月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中级职称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1月之后出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1月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在国家民委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报告。报考时没有提前报告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1日,将《民族出版社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发送至mzcbsrsc@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第二批)”。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一并发送。

(附件下载地址:https://www.neac.gov.cn/seac/xxgk/202512/1184688.shtml)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

(三)笔试

原则上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如未达到该比例,将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进行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不得进入面试。关于笔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报名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人选、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国家民委和民族出版社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有反映问题的,核实后研究确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国家民委官网和民族出版社官网等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10-58130567/58130507

监督举报电话:010-58130007

电子邮箱:mzcbsrsc@126.com

版权所有:北京印刷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电话:6022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