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晨起管理的决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并深入落实学校提出的大学生英语提升计划,经济管理学院结合我院学生实际,在充分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大一第一学期必须坚持早读、晚自习制度,第二学期以后必须坚持早起、上课不迟到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他们勤奋刻苦的学习精神,树立我院优良学风。本着求真、务实、出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决定》。
一、《早读、晚自习制度》
(一)参加对象:全体大一新生
(二)时间:早  读  每周周一至周五早晨7:00-7:40
            晚自习  每周周日至周四晚上7:00-9:00
(三)签到制度:各班班委每周周五上报本周签到表,领取下周签到表。
(四)抽查制度:学工组组织分团委、学生会成员,按照提交的名单以及各班提供的签到教室的地点,每天抽查;学工组老师不定期到宿舍进行抽查。
(五)通报制度:周五汇总本周情况,于下周一以海报的形式通告于学院信息栏。
(六)奖惩制度:对于超过三次没有签到的同学,提出通报批评,在综合评分德育测评行为表现分中开始作减分处理,每一次减1分,依此类推。
(七)其他:
1、学生可以依据个人爱好,采取在签到教室晨读,也可以选择在其他地点开展晨读、晨练等相关活动。
2、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者,必须提前向年级主任请假;若因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和当面请假者,须事后一天内亲自持有关证明或附书面材料委托同学到年级主任处补假,否则以缺勤论处。
3、年级主任、班主任要不定时抽查学生晨读情况,并做好记录。
二、《早起、上课不迟到制度》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从第二学期以后,不再强制执行早读、晚自习制度,但是所有学生必须坚持早起,坚持上课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
(一)参加对象:大一第二学期学生、全体二、三年级学生
(二)要求:周一至周五早晨7:30之前必须起床,宿舍卫生打扫完毕,7:40所有学生离开宿舍。
(三)检查:公寓管理中心每天早晨检查宿舍;学工组老师、分团委、学生会成员不定期到宿舍、教学区抽查。
(四)通报:学工组每天汇总当天情况,并以海报的形式通告于学院信息栏。
(五)奖惩:对每周超过三次被查到的同学,提出通报批评,在综合评分德育测评行为表现分中开始作减分处理,每一次减1分,依此类推。
(六)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早起者,须事后一天内亲自持有关证明或附书面材料委托同学到年级主任处补假。
三、本决定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学工组。
四、本决定从2011年9月19日起执行。
 
 
经济管理学院学工组
201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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