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建立“我与院领导面对面”制度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民主管理,建设和谐校园,畅通和拓宽经济管理学院领导与广大青年学生的沟通联系渠道,面对面地倾听青年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妥善解决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经济管理学院经研究决定搭建学院领导与青年学生之间便捷的交流平台,建立“我与院领导面对面”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参与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经济管理学院全体研究生、本科生。
二、活动时间
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
定期:每月一次,学院领导与学生面对面交流。
不定期:根据工作实际、学生需求,适时组织面对面交流。
三、活动主题
根据学校、二级学院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学生在不同阶段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以及学生的思想动态等确定每次交流的主题。
四、活动实施
1、学生党支部、分团委等组织的学生骨干要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实际需求和心理状况,整理汇总,形成书面报告。
2、学工组根据学生骨干的书面报告确定学院领导与学生面对面交流的主题、时间、地点、参加领导等,并及时通知广大学生。
3、根据实际需求,按照学院领导的工作分工,由不同领导与学生面对面交流。
4、设立学院领导实物信箱和电子邮箱,接受学生书面或电子信件;信件内容由学工组分类整理汇总,根据问题的类型、性质确定答复形式。对于一般性问题,在“我与院领导面对面”答复,涉及重大问题、举报问题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予以答复。
五、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开展“我与院领导面对面”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对来信来访努力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我与院领导面对面”中反映的意见和问题,由学工组做好记录,分类整理。能够现场解决和解答的,迅速处理,及时答复;不能现场解决和解答的,首先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按规定上报学校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落实解决后,予以回复。
3、对“学院领导信箱”来信、“我与院领导面对面”记录整理等文字材料,要加强管理,注意保密,及时归档。不得丢失信件和有关材料,不得将检举揭发和属个人隐私等信件的内容外传;未经学院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扩大信件和有关材料的知情范围。
4、来信、来访者对自己的发言负全责,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合情合理,严格禁止诋毁、诽谤、人身攻击,以及其他违法言论。
六、本制度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
七、本制度自2011年3月21日起实施。
经济管理学院
2011年3月20日